工作的意義

剛好在書上面讀到關於內在動機跟外在動機的章節,裡面對於「工作」有做了一點點討論。我們人是為什麼工作呢?不外乎就是求個溫飽,滿足生活機能的需求。這部份屬於內在動機,因為人必須得要吃東西才活的下去。而也有一部分是因為別人工作所以自己也工作,是因為想要追求更多的錢哪榮譽的,這部份就屬於外部動機。有一部分的人是真的熱愛工作,好想工作、喜歡工作,這一部份是屬於內部動機驅動。而工作的意義也是自己給的,如果意義只是從外在動機形成的,都是為了錢錢錢什麼的,通常撐不了太久,難道人生只是為了錢嗎?

如果工作只是為了錢,賺夠了,真的就很無聊了。

錢在現代社會裡面就是可以用來交換物品用的媒介,很好用,但本身沒什麼意義。有再多再多的錢,一人一天還是只有24小時可以過,吃東西只能一口一口吃,說話只能一句一句講,睡覺一次只能睡一個床。(除非屁股超級大可以睡兩張床,但三張四張五張床完全沒有意義)所以其實夠用就好,但是這世界就是有很多誘人的東西,逼使大家想要得到更多的錢,來滿足「擁有」或「獲得服務」的欲望。這樣追求物質到最後,又得到了什麼呢?很有意義嗎?

如果工作可以好玩一點就好了。做起來可以很有動力,就會自動的一直做一直做,也會覺得心理面得到了某種滿足吧。雖然回過頭來可能會覺得犧牲很多,但那又如何呢?沒做過怎麼知道犧牲很多是什麼意思。大概吧,希望工作可以更有意義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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