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提問系列第三,幸福之三

假如你很幸福,你會炫耀自己的幸福,還是會去關心那些不幸的人?


今天就稍微轉換一下方式,先來回答問題好了。

我覺得我這麼「低調」的人如果很幸福的話,一定是偷偷來不怎麼會炫耀。畢竟幸福是屬於我自己的,也不會因為我的彰顯,使得別人身上的效用增加,而且還有可能因為我亂來,造成各種反效果。像是那種看到別人擁有所以心生怨懟的忌妒,或是一些諸如此類的不好情緒被引起,社會整體的效用或許就因為我的炫耀變少了。依此邏輯,我是該低調點好,我最低調。

關於不幸的人,當然行有餘力我會去關心不幸的人。但那也要真的行有餘力,真實的狀況我可能沒辦法太「關心」不幸的人。畢竟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,我覺得有些問題是可以協助處理、可以幫忙想解法,但大多數真的是要靠不幸的人本人。外人如我,只能依照自己的想像來幫忙,或許還會造成反效果也不一定。不過我也不是那麼冷血啦,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幫忙看看有沒有什麼個人的盲點,看看有沒有辦法能夠更貼近問題核心。

而幸與不幸還是要靠自己決定的吧,這樣要我怎麼關心、怎麼幫忙呢?多給點鼓勵或許是種正面的好方法。

後記:

昨天寫著寫著,感覺有點發散了。我想可能是因為我的手指就順著感覺打字,想到什麼就寫什麼,也沒有多看幾眼。今天早上醒來以後,就覺得有部份段落有點重複,或許該整理一下比較好,讓邏輯能更清楚的表達。當然我也運用了一些時間來調查,怎麼樣立論可以更有力氣一點,畢竟我是如此主觀(只想到我自己),想讓自己變得客觀理性一點似乎也是個努力的方向。但跟同學討論的結果就是,還是要拿出被討厭的勇氣,勇敢做自己吧。畢竟很多事情並沒有所謂絕對,只要論述夠清楚能夠表達自己,就能展現自己的價值。

這樣很棒,繼續多想多寫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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