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喜歡這回事兒



是說我仍走在找自己的旅程上,畢竟,我個人對於生命的意義的定義就是持續「尋找」生命意義。而這陣子的感悟是這樣的,我認為一個人的愛好(或是價值體系、觀點什麼的),就是形塑個人特色的源頭。

畢竟什麼都聽別人說的,就沒有什麼自己的成份在裡頭了吧。既然如此,我喜歡什麼呢?我愛什麼呢?就這樣不斷地問自己這樣的問題,畢竟這還滿重要的,雖然這些喜歡很有可能無法用理性解釋,但如果能夠說清楚「喜歡這個」、「不是那個」,或許在購物,或甚至是與別人溝通的時候,就能少一些模糊空間了吧(那種這個也不錯、那個也好的那樣)。

人性使然,我想說我喜歡的東西或許與「熟悉」的程度有關。像是充滿小時候回憶的影集,忍者龜、金剛戰士之類的,我就很喜歡。雖然原因說不太上來,造型很土、設定很奇怪詭異,但這些能讓我自己感覺到一些「過去」的成份,看到就覺得滿討喜滿喜歡的。小時候曾經花過心力在上面的東西、一些一直懷抱著憧憬的東西,就是會讓人喜歡的吧。不喜歡,何必投入心力、何必抱著期待呢?(或是說,就是因為花了很多力氣才會喜歡吧)

但隨著年紀成長,口味是會變的啊(總不能一成不變吧)。好比說啤酒這玩意兒,小時候喝起來覺得苦,現在喝起來卻是爽口。這就表示,不是所有東西我都會抱持著過去的觀點來看,或許有些東西變得喜歡了起來,有些東西則是不那麼喜歡了。像是甜點之類的,我現在確實也不太能吃了,雖然也說不上是不喜歡,但就是吃不習慣。

而這些會變來變去的東西,就是「品味」吧。隨著經驗的累積,自然就能讓品味提昇。很多本來是用「感覺」的事物,因為腦中資料庫裡面能夠用來描述的形容詞多了,就比較容易把抽象的東西形容出來。但這還是沒辦法解釋「為什麼」我會喜歡這些。於是我開始傾向這一切都是感性、直覺的,理性或許有些關係,但不是最主要的因素。

好比說我要找一個喜歡的人,我本來這是很理性的,就是要達成一些條件,像是長相、個性... 諸如此類的,然後我就會喜歡。也有一種說法,是要找一個與自己相似的人,因為在很多事情上的想法相近,或許就更容易在一起生活。但實際上的運作模式好像都不是這樣,想了一下我可能不會「喜歡上」另一個我自己(但或許我們可以當很好的朋友)。

前陣子看到一篇文章,說女生喜歡男生的點,本來也不在於長相或是收入什麼的,吸引人的反而是「男子氣概」,強硬、可靠又有點神秘感。這滿不直觀的,畢竟我原來以為「男子氣概」這種事情是在男性沙文主義下才會被強調的,但沒想到從剛有人類開始,男女之間就是會彼此吸引啊。這是天性,是純粹感覺的、直覺的,當然或許可以搭上一些理性解釋,說強壯的男人在野獸叢生的時代比較容易存活,但整體而言,有男人味還是吸引女性的重大要素。

同理,吸引我的女性必定要擁有很多「女性要素」,不是社會賦予的什麼女主內、賢內助那種,而是「性感」的特質,是那種一眼對上就覺得喜歡的感覺(當然感情什麼的還是要花心力去培養、經營)。這點我一直到最近才有豁然開朗的感覺,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時候要去解釋到底喜歡哪裡,沒辦法說清楚講明白的原因吧。


就這樣,喜歡什麼的沒辦法解釋太多,或是說要解釋的太多了(大腦如此複雜),不如就謝謝老天吧,惠我良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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